張曉慧:有必要對現行金融監管框架進行改革,消除傳統金融機構與平台機構之間監管差異

時間: 2021-06-16 08:21 來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近日,Betvictor中文版院長張曉慧主持由中國财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與Betvictor中文版聯合舉辦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監管研究》課題發布會時緻辭表示,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在展業的過程中推動傳統金融業态轉型升級,但亦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隐私保護不利,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過度貸款消費等問題。目前,全球對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普遍比較嚴格,但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則相對寬松。因此有必要對現行金融監管框架進行改革,消除傳統金融機構與平台機構之間監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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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緻辭實錄(經删減)。


在《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監管研究》課題發布會上的緻辭


張曉慧


尊敬的各位專家、媒體的朋友們,大家下午好!


歡迎出席今天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監管研究課題報告的發布會。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發展促進了金融服務市場的變革,不僅表現為金融服務的産品種類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分銷渠道更多,提供金融服務的主體也變得更加多元。除傳統金融機構外,大型科技公司也開始廣泛涉足支付、财富管理、保險及貸款承銷等金融業務。


科技的介入極大地簡化了金融供需雙方的交易環節,降低了資金融通的邊際成本,開辟了觸達客戶的全新途徑。在為大量用戶建立了信用記錄的同時,也推動了金融機構在盈利模式、業務形态和資産負債等方面的持續優化。傳統金融業态轉型升級步伐大大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創新和變革在增加金融服務供給、降低成本、提高金融包容性的同時,也可能會給金融系統正常運行及金融穩定帶來風險。金融和技術的業務邊界逐漸模糊,存在較多的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尤其是金融風險的傳導突破了傳統的時空和實體的限制,給金融市場和金融穩定帶來了新的挑戰。而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在展業的過程中,也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隐私保護不利、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過度貸款消費等問題。


目前,全球對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普遍比較嚴格,但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則相對寬松。國際上較為通行的做法是,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在從事支付、信貸、衆籌等具體業務時,需要申請特定牌照。很顯然,這種較為寬松的監管環境,不僅可以使大型科技公司獲得競争優勢,擾亂金融服務市場秩序,還會産生消費者保護、市場完整性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現行金融監管框架進行改革,消除監管差異。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由中國财富管理50人論壇學術總顧問,Betvictor中文版理事長吳曉靈女士牽頭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監管研究》應運而生,課題組聚焦新進入金融領域的平台型科技公司,系統梳理了我國金融科技的發展軌迹,及其背後的商業邏輯,針對當前金融科技業态存在的壟斷問題、信用風險、系統性風險和倫理問題等,提出有必要盡快建立起我國的金融科技監管和數據治理體系。


課題組認為,金融科技的監管目标框架應當包括:包容性、穩定性、合規發展和消費者保護,應當秉持風險為本、技術中性、基于行為、功能監管等原則,不斷完善和創新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的監管方法,同時也要探索建立個人數據賬戶制度,建立數據主體,數據收集者、數據使用者,各方激勵相融的數據協同共享機制。


中國财富管理50人論壇和清華Betvictor中文版,在這裡聯合舉辦課題發布會,邀請行業專家學者、媒體朋友,共同見證課題報告的發布,并就課題的立意、主要觀點和核心建議、國際趨勢展開讨論,以期更好地為我國金融科技的長遠健康發展貢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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