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費金融前沿系列講座迎來第六講——政府的消費金融政策,本期講座由美國羅德島大學消費經濟學教授、《财務咨詢和規劃期刊》主編肖經建主講分享。
肖經建表示,政府監管是指政府試圖控制公民、企業和下級政府的行為,政府機構頒布和實施法律規章都可認為是政府監管。監管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監管價格、頒發牌照、制定标準、配置資源、提供補貼、确保公平競争和提供信息等。消費者保護是用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為目的,屬于政府監管中的一種。

肖經建循序漸進地介紹了美國政府監管的曆史衍變過程。美國消費信用市場的監管經曆了從解除監管到再監管的過程。在利率上限的監管解除後,美國次貸産品泛濫、造成2007-2009年的金融危機,為此美國政府又開始再度監管信貸市場。
1978年,美國最高法院發出了著名的馬奎特判定(Marquette),拉開了利率市場放開的序幕。這個判定規定,如果一個全國銀行的總部在某一個州,那麼這個銀行就可以依照這個州的法律制定利率。南達科他州和特拉華相繼廢除高利貸法案,花旗銀行和其它美國大銀行相繼在這兩個州設立總部,意味着美國信貸市場的利率全部放開。信用卡開始在廣大消費者中普及,其中包括了那些不能較好管理自己債務的高風險消費者。放貸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的風險來制定不同的利率,高風險消費者将承受更高的貸款利率,這又加大了這類消費者破産、喪失抵押品贖回權和商業失敗的風險。
從債務角度看,信貸市場的監管放松後,消費者債務主要集中在信用卡貸款、次級貸款和抵押按揭貸款三大問題上。信用卡貸款是無擔保貸款,在放松管制後變得非常有利可圖。部分銀行通過低利率鼓勵消費者通過信用卡借款消費,通過高罰金和高收費來獲得收益。研究分析發現,低收入人群相對高收入人群支付更高的利率,且低收入人群的欠債不還的概率更大。因此,低收入人群需要支付更加高額的利息和罰金。

圖(1)收入越低的人的支付的利率越高
圖(2)收入越低的人越容易産生逾期
次級貸款主要是針對在傳統銀行無法獲得貸款的次級消費者發放的貸款,種類包括汽車産權貸款、發薪日貸、退稅預期貸款、當鋪貸款,支票兌現貸款,現金貸等。由于借款人為次級消費者,因此需要承擔年化利率高達超過300%的利息。
抵押按揭貸款方面,從1997年到2006年美國房屋增值迅速,大量消費者通過按揭貸款購買房産。金融服務機構根據借款人的風險程度對借款人收取不一樣的利息費用,意味着大量高風險的消費者可以通過高利率獲得貸款購房。同時,這一時期抵押貸款證券化産品不斷上升,華爾街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占比從2003年的8%增加到2006年的18%。又由于房價的不斷上漲,許多有房的消費者不斷進行通過房産的價值進行再融資,超過了自身的承受能力,諸多因素導緻了07-09年金融危機的爆發。
金融危機後,美國政府再次監管信貸市場。2009年,當時的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信用卡問責責任和披露法案(Credit Card
Accountability Responsibility and Disclosure Act)。該法案禁止追溯加息、浮動到期日等,并要求将信息披露給消費者,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如提前45天通知加息、設置最低還款警告、提高年輕人申請信用卡年齡限制條件等。
為了在金融領域落實和監督消費者保護政策,減少消費者因金融危機而遭受的損失,美國聯邦政府在2010年通過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設立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主要任務包括對聯邦消費者金融保護法律進行規則制定、監督和執行;限制不公平、欺騙、虐待的行為或做法;處理消費者投訴;促進金融教育;研究消費者行為;監控金融市場給消費者帶來的新風險;在消費者金融執法中禁止歧視和其他不公平待遇的法律。

肖經建介紹,美國學術界對是否實施政府監管進行了理論研究。有學者研究提出,政府監管可以采取一種相對弱勢的、不侵犯個人隐私,具有自由意志的家長式管理方式,可以幫助消費者做出更好的決策,并提出一些稱為“輕推理論”的具體策略;也有學者提出,從标準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政府監管可以解決諸如外部因素、信息不對稱、市場權力不均衡和協調失敗等市場失靈引起的問題。行為經濟學研究表明,消費者在财務決策上有許多的金融素養和認知能力的不足。由于消費者經濟和認知能力的多樣性,低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較低的消費者最終會為許多金融産品支付更高的價格,從而導緻社會不公平狀況加重。這些都是政府通過監管、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理由。
本期講座座無虛席,反響熱烈。消費金融前沿系列講座由陽光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舉辦,旨在與聽衆分享和交流國内外消費金融的理論、實踐和發展,講座共分為十二講,涉及消費者金融能力、政府政策等内容,每周三中午定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