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與戀愛是經常出現在校園生活中的兩個關鍵詞彙,高校關于戀愛主題的課程也逐步開展起來,重大節日家庭聚會讨論的話題中,都會有關于戀愛的内容。

面對難以躲避的人生大事,有的年輕人選擇了躺平,順其自然等待緣分,佛系看待戀愛與婚姻;也有的年輕人已經開始焦慮,發動身邊的資源努力擴展交友圈,力圖盡快“完成任務”;還有一部分年輕人則是非常迷茫,在焦慮和躺平中“反複橫跳”,時而認為“是時候戀愛了”,時而覺得“一直單身一直爽”。
戀愛可能真的不容易
1、經濟成本
随着物價上漲、娛樂方式多樣化,戀愛成本也在不斷提高,對于年輕人而言,戀愛消費遠超出單身消費,部分人難以負荷。若步入“談婚論嫁”階段,涉及到的經濟問題将會更加突出,在未做好經濟基礎的準備之時,部分人選擇暫時不考慮戀愛與婚姻問題。
2、人際壓力
父母等長輩的“催婚”、同輩群體的戀愛也常會讓單身人士感受到壓力與緊迫感,特别是在周圍沒有适合的潛在對象的情況下,這種單身焦慮可能會更加強烈。
3、性别比失衡
擇偶擁擠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擇偶擁擠是指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适婚年齡男女人數應該是相等的,但由于婚姻市場上可供選擇的男性和女性之間比例失衡,導緻部分男性和女性不能按傳統的偏好和習慣擇偶的現象(王曉璐,2020)。

雖然基于各種壓力和環境的因素導緻戀愛和結婚并沒有那麼容易,但人們的情感需求并未因此而消除,大部分人對于伴侶的陪伴需求仍然較高,特别是在高壓的狀态之下。因此單身人士極有可能在應該繼續保持單身和盡快找到另外一半的狀态裡“反複橫跳”。
戀愛途徑的變化
在智能手機和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下,衍生出各種戀愛途徑,比如相親交友型app、婚戀介紹網站、戀愛匹配小程序等等。當然也會有人堅持傳統的相親渠道,比如父母介紹、同學推薦、同事領導“牽線”等等。對于各類相親形式,有的單身人士積極參與其中,有的則相對排斥,更加渴望自由戀愛。
那麼相親和自由戀愛都有哪些區别呢?
相親和自由戀愛的主要區别在于結婚對象的選擇方式不同:相親的對象由他人選定,可選範圍較小,結婚對象的可供選擇範圍由父母或第三方指定,因而可選對象是有限的;而自由戀愛的對象範圍更廣,結婚對象的選擇範圍不受他人控制。
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當中,人們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擇偶的決定權往往掌握在父母手中,在媒人的牽線下,雙方家庭互相确認門楣、階層、背景相匹配的狀況,擇偶雙方的父母進行見面,然後商議親事。
在計劃經濟時期,由于戶籍制、單位制等因素,個體往往被限制在某個固定的區域,所接觸的人也十分有限,因此擇偶也一般依靠親友、同學、同事的介紹,父母的意見也比較重要,自由戀愛情況較少。
1950年5月1日,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其中明确提出“婚姻自由”,受這種文化的影響,人們更希望選擇的配偶能同自己情感契合。
時至今日,随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地域流動變得更加頻繁,社會環境也愈加開放包容,因此“自己為自己做主”的自由戀愛成了大部分青年人所向往的擇偶方式。
如今我們提到的相親,其實更像是一種經過介紹的自由戀愛:父母或親朋好友對身邊的資源進行初步篩選,為青年男女牽線搭橋,再由其自行決定是否進一步發展階段。

然而相對于自由戀愛,很多單身人士往往更難接受相親的形式。主要在于以下幾點:
1、受到家庭影響更大
相較于自由戀愛,相親更像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不僅對方及其家庭需要受到審視,自己也同樣會受到對方的審視。這種審視将原本可能輕松浪漫的相互認識變成了“群體面試”,輕松一點則雙方見面後需要各自回去交流感受;嚴肅一點則需要雙方父母共同參與,在相親過程當中所問問題也會比較直接,可能給雙方造成一定壓力。
但也有人認為雙方家庭共同相親是一種比較靠譜的結識異性的方式,畢竟有親人或朋友充當中間人,雙方都算是知根知底,總好過“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相互試探。
2、感覺到自己被“物化”
在提到自由戀愛時,大家往往會聯想到浪漫、平等這樣的字眼。而在提到相親時,相關聯的卻是市場、匹配等詞彙。在相親過程中,“年齡”、“學曆”、“外貌”、“工作單位”、“收入”都如同被标好了價碼,不斷被衡量比較。
“人也許是合适的,但我沒想到,兩個人的目的性一旦太強,反倒讓這件事變得不那麼合适了”有人這樣提到。
當我們有意無意審視和對比時,往往會覺得自己被“物化”,感覺他人對自己沒有尊重和好奇,而是像對待商品一樣進行打分。
3、擔心進入“無愛婚姻”
相較于先建立感情再進入婚姻,很多長輩也持有“先結婚後戀愛”的觀點。他們或自身就是經人介紹,婚後再慢慢培養感情,或身邊有着這樣的案例,認為“上一秒有感覺,下一秒感覺可能就沒有了,夫妻之間互不相厭,慢慢磨合就好”。
而現在的年輕人卻大多秉持着甯願單身也不将就的心态。認為進一步的發展一定要以“有感覺”為前提。認為“無愛婚姻”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而且越來越多在大城市工作的年輕人開始獨居生活,大家也往往會覺得“一直單身一直爽”,沒有必要為了結婚這個目的而委屈自己。
那麼自由戀愛和相親是否會對未來婚姻的幸福産生影響呢?有學者通過研究得出過以下結論:
1、自由戀愛式婚姻比相親式婚姻的滿意度更高
Edlund 和Lagerlof(2006)認為,相對于相親式婚姻,自由戀愛式婚姻允許年輕夫妻掌握彩禮的使用權,因而更有利于經濟發展。Huang 等(2012)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自由戀愛式婚姻滿意度更高,而相親式婚姻的收入更高,其對此的解釋是,父母或他人在介紹相親對象時,往往更加傾向于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人選。進一步地,Huang 等(2016)通過研究發現,父母參與婚姻匹配的夫妻在婚後更加照顧父母,但這種孝順是以犧牲夫妻和睦為代價的。而葉金珍和王勇(2019)也通過追蹤調查數據發現,自由戀愛婚姻比相親式婚姻的滿意度更高。而他們的研究也得出了另一個結論:精神匹配度,而非物質匹配度,才是相親影響婚姻滿意度的重要渠道,這也能解釋為什麼自由戀愛的滿意度會更高。
2、相親式婚姻比自由戀愛式婚姻更穩定
據日本仲人聯合會調查,自由戀愛式婚姻的離婚率在40% 左右,相親式婚姻的離婚率在10% 左右;印度的數據也表明,相親式婚姻的離婚率比自由戀愛式婚姻的離婚率低。
Gupta 和 Singh(1982)的研究表明,自由戀愛的婚姻,夫妻之間的感情會随着時間而出現一定程度降低;而在相親婚姻中,感情卻會逐漸升溫,最終反而比自由戀愛者更加恩愛。Epstein等(2013)得出的結論和中國傳統觀念類似:相親式婚姻的愛情是可以培養的,即 “先結婚,後戀愛”。其研究還表明,相親式婚姻的“契約”關系更利于婚姻的穩固。
相親式婚姻,雙方婚前的相互了解往往并不完備,因此在相同條件下的婚姻滿意度往往較低。然而盡管自由戀愛婚姻的婚前信息更加完備,但随着時間的推移,雙方的感情也容易從“波峰”走向“波谷”,因而增加婚姻解體的風險。
與此同時,通過相親而認識結婚對象的群體,其本身可能也更傾向于傳統。認為“一日夫妻百日恩”,認為家庭的完整才是幸福的保證,因而對對方的情感反饋更少抱有完美主義的幻想,而離婚所帶來的輿論壓力也可能降低相親群體的離婚意願。
綜上所述,對于現代青年來說,相親和自由戀愛其實都是可供選擇的途徑。無論何種方式,根本的目标都是在個人有意願的前提下,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伴侶。兩者相輔相成。不必過分神話,也不必過分擔憂。
學生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供稿
參考文獻
[1]王曉璐.(2020).當代青年擇偶模式的變遷與發展趨勢——基于擇偶擁擠視角的分析. 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04),95-99. doi:10.16822/j.cnki.hitskb.2020.04.011.
[2]趙麗穎.(2011).當代青年擇偶标準和擇偶方式的社會學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東北财經大學).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name=CMFD2012&filename=1012306583.nh
[3]李卿曉.(2018).大學生相親:兩代人的困惑與和解(碩士學位論文,浙江大學).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name=CMFD201802&filename=1018131037.nh
[4]葉金珍 & 王勇.(2019).相親結婚真的靠譜嗎——基于CFPS2014數據的研究. 南開經濟研究(01),117-136. doi:10.14116/j.nkes.2019.01.007.